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至22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省经信委一楼109房(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大楼)。 报名程序:考生通过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湖南省经信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含考录、调任等审批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湖南省经信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一寸照片2张到经信委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审查 委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结束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省经信委网公布。请自行关注网站发布的关于发放《准考证》的通知,并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选调办法 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人社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开考比例低于1:3,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笔试由省经信委统一组织。文字综合岗位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养、公文写作和综合分析能力。财务(会计)岗位笔试主要测试所必备的专业理论素养、实践运用能力。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结束一周后可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省经信委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性。满分为100分。 面试由省经信委负责组织实施,省人社厅进行指导和监督。 3、成绩计算 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总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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