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年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进一步充实法制队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做好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前期筹备工作,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3名。具体见《2015年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3.全日制法学本科(一本院校)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法制工作人员职位有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8.综合科工作人员要求持有会计证或财会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证书; 9.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10日止。 (一)报名所需资料 1.《2015年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请现工作单位负责人教(政工)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等)及有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选择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可前往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910室进行资格审查(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58号市政府院内);选择网上报名的报考者需要将(一)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zsfzb@126.com进行网络初审。 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选调。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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