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A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红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笔试。 3、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 4、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并将名单在浏阳法院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A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复印件由用人单位保存,一律不退还。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浏阳法院网公布。如有放弃体检资格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替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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