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分别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考综合知识、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及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根据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报市人社局党组研究同意,同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六)调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入手续。一经调入,需与调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服务年限承诺书。
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人事科0731-58269147
考务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1-58561066
附件:1.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单位证明样本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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