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干部任用回避等情况。
如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的,不能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考察合格者名单分别在湖南省人社厅和湖南水利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由人事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报湖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731-85486249 85483008
监督电话:0731-85483813
附件:
1.《2015年湖南省水利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职位条件一览表》
2.《2015年湖南省水利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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