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初查。
我厅根据选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6月19日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笔试地点。
(四)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应调整选调计划。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上午8:00—12:30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业务水平测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理论素养、实践运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因笔试成绩相同,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后,如进入面试人数低于1:3的,则依次递补参加复审人员;如进入面试人数仍高于1:3的,则不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7月6至7日(截止时间7月7日17:00)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A413室)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时的9个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六)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并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上公布名单。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7月11日(星期六)上午8:00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楼会议室(B301室)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重点是核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并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厅党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八)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转任条件的退回原单位。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88950092 88950093
监督电话:0731—88950102
附:2015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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