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暂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在湖南省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简称湖南省人社厅)(www.hnrst.gov.cn)和湖南省发改委网站(www.hnfg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4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
(1)湖南省内参加遴选的考生,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火星镇纬二路106号兴湘国际商务大酒店八楼会议室(长沙126、127、405等公交汽车均途经该酒店附近)。
(2)湖南省外参加遴选的考生,采取网上报名。
请报名人员登陆湖南省人社厅网站或湖南省发改委网站,自行下载《2015年湖南省发改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其身份并同意报考后方可报名。现场报名人员应现场提供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录用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和最后一次任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以及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网上报名人员只要将上述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资料、以及报名费汇款单据的扫描件,一同发送到报名邮箱:hnsfgw2015@163.com即可。
3、报名相关要求:(1)报名者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2) 每位报名人员应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 50元/人。(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初审:委人事处会同纪检监察室依据遴选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直接领取准考证。对于网上报名人员,采取笔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初审,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在笔试后、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时如查实报名人员所提交的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将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并通报其原工作单位。
(四)遴选考试
遴选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
1、笔试。(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5。资格初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最低开考比例。(2)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采用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全部参加笔试。(4)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人事处会同纪检监察室将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接到资格复审考生,需要携带以下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15年湖南省发改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最后一次任职的干部任免文件审批表和所有能够证明本人公务员身份及基层工作经历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1)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遴选职位的匹配性。面试总分为100分。(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笔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人选及面试考生总成绩均将通过湖南省人社厅网站和湖南省发改委网站分别按时予以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干部任用回避等情况。
如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需要递补的,经报湖南省发改委领导审定同意,方可出具书面申请报告,按程序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替补一次。
(六)公示与转任
考察合格者名单分别在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和湖南省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对拟遴选对象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以内(遴选对象试用期间的工资报酬由原工作单位计发,待遇补差由湖南省发改委补发)。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由人事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报湖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整个遴选工作在2015年7月1日前完成。
咨询电话:湖南省发改委机关 0731-89990863
湖南省能源局 0731-89665104
监督电话:湖南省发改委纪检监察室 0731-89990858
湖南省发改委纪检监察室 0731-89991506
外省参加遴选的报名费汇款银行为:长沙银行东城支行;账户名为:湖南省计划干部学校;汇款账号:800041038920020.
附件:1.《2015年湖南省发改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2.《2015年湖南省发改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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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