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5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16名公务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知识结构,提升工作水平,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和机关人员编制情况,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南省发改委)决定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16名,其中湖南省发改委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8名、湖南省能源局(属湖南省发改委管理的副厅级行政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8名。详见《2015年度湖南省发改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职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一是面向全省各级已办理公务员登记(含参公管理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是面向全国发改、能源系统内已办理公务员登记(含参公管理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三、遴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在现工作单位任现职1年以上(任职时间以职务任免文件为准)。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担任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7、遵从国家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要求,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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