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观题作答要求
应试人员必须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用圆珠笔、铅笔或在非指定位置上作答的一律无效。
(三)考试铃声设置及作答步骤
1.考试前20分钟,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发给应试人员答题卡,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发给应试人员试卷。应试人员在试卷和答题卡上按要求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此间,应试人员可以同时阅读考试说明。
2.听到考试开始铃声,应试人员开始作答。
3.听到考试结束铃声,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人员收回试卷、答题卡,清点无误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应试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应试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答题过程中不得使用涂改液等,否则责任自负。
5.不得在答题卡上留有与答题内容无关的任何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
6.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携带和使用计算器及其他电子计算工具,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入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7.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抄录试题,否则,将取消其考试成绩,终止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的责任。
五、答题卡填涂方法说明
由于客观题是通过光电阅读机和计算机来阅卷评分的,请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
(一)首先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或钢笔分别在“姓名”、“准考证号”栏填写你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在准考证号一栏下面的十二个方框中,填上你准考证号的十二位数字,然后,对应准考证号的每位数,将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相应的括号内涂黑。
(二)答题时,用2B铅笔在对应题号所选项的信息点内涂黑,但不要涂到框外。
(三)不能用钢笔、圆珠笔填涂选项。
(四)修改时要用橡皮彻底擦干净,必须保持卷面整洁,不得做任何其他记号。
(五)不得折叠答题卡。
六、补充说明
(一)考试内容原则上以大纲划定的范围为准。《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在10%范围内可超出考试大纲。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