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各占50%。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将于2月29日对外发布,考生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体检将于2月28日上午进行,届时统一集合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费用由我们承担。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1张一寸彩色证件照,并在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职位。考生参加面试当晚22:00前,我们将电话通知当天面试职位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并告知相关要求,当天未接到电话的考生即未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或考察不通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时参加面试,于面试当日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候考室,8:30仍未报到的考生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会进行考生身份确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和候考时严禁使用通讯设备,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带走或损毁考试材料,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2.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相关资格确认材料的原件(即寄送材料的原件)。考生对本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3.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国家公务员局、工业和信息化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同时保证手机畅通,经常查阅报名时所留的电子信箱。
特此公告。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待业证明(样式)
(联系电话:010-68205929)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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