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考面试交流群 278550961 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6年国家公务员调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已出,请注意查看! 按照公务员招考工作相关规定,现将我办2016年度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月28日前发送邮件(主题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至rsc@chinalaw.gov.cn确认参加面试,并在邮件中注明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1月28日前告知我司,同时传真考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声明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职位、放弃理由及联系方式。凡放弃面试且未按时告知的,我们将按规定上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入不诚信记录。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1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提交我办接受资格复审(除报名登记表外,其他均提供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下载),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 3、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 5、考生按身份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和学生证。 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材料京内考生尽量当面提交,我办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3号(地铁6号线平安里站西北口往西,赵登禹路口西一百米路北),京外考生和面交确有困难的京内考生可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到我办,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3号国务院法制办人事处,邮编100035。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材料”。 我们将依据考生提交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办2016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并按规定将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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