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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发布时间:2014-01-20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4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4年2月22日。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楼内。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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