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5.“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此类人员须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黄陂街10号长江航运公安局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收,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430021。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七)邮寄材料审查所涉及的相关材料样式可参考附件2。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在体能测评和面试前我局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行查验核对,届时请考生携带备齐以上材料的原件。
(三)我局2014年度公务员录用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拟于2月15日至2月24日集中在武汉举行。面试公告拟于2月10日前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四)考生应确保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有误或已变更的,请及时发邮件至chgagwy027@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分局XXXXX(职位代码)职位XXX考生电话变更为XXXXXXXXX”。以便我们联系各位考生,对无法联系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联系电话:027-85659400
附件:1.放弃面试告知书
2.资格复审材料样式
长江航运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