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长江航运公安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与邮寄公布,敬请期待!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为方便报考长江航运公安局入围面试名单的考生做好准备工作,现将面试确认与邮寄材料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首批与调剂)的考生于1月18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chgagwy027@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XXX确认参加(或放弃)XX分局XXXXX(职位代码)职位面试”。 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如自愿放弃,请在确认时将《放弃面试告知书》(见附件1)的书面材料传真或邮寄长江航运公安局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黄陂街10号,邮编:430021,传真:027-82763405)。 递补(非调剂职位)考生,请于递补名单公布后72小时内按上述方式进行面试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邮寄材料要求同下。 对主动放弃面试既不进行邮件确认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告知书》的考生,将按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1月2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局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在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 下载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提交复印件1份。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四)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2014年毕业的应届生可由学校出具身份证明材料(见附件)。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或在职)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如确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暂时替代,在面试结束后7天内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推荐表,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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