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考察及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县公安局和人社、编制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通过考察择优录用。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全过程。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公开选调考试的所有岗位,若列入考察的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十二、人员确定及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3、对选调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4、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转任)手续,并签定最低5年服务期协议。
5、选调人员职级均为科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十三、其他
1、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2、调入人员享受机关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单位不负责解决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调、就业及住房问题。
十四、组织实施及注意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报考人员须保证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
3、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4、招考各环节中有关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公示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星沙人才网,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考试的,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在选调各环节中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十五、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限上班时间);
2、报考咨询
(1)长沙县公安局政工室,咨询电话:0731-84015015(仅限上班时间);
(2)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电话:0731-84011089(仅限上班时间);
3、监督电话:县公安局监察室,0731-84015206(仅限上班时间),
县人社局纪检组,0731-84022938(仅限上班时间);
4、本简章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长沙县2017年8月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岗位表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县公安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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