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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长沙市公安局招录交通警察公告

来源:湖南人力资源社保局   发布时间:2013-10-23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3年长沙市公安局招录交通警察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长沙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招录400名交通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共计划招录400名。具体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3年长沙市公安局招录交通警察职位表》。报考人员可登陆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长沙市公务员局网、长沙考试网以及长沙市公安局门户网等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7日至1995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录职位表要求的年龄为准;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为在湘服务(含在外省服务的湘籍人员)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满两年可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考录为公务员的四项目人员,不能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
  报考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按照《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规定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试用期内被取消(含本人放弃)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其他与时间期限相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3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考办法
  (一)报考方式和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9:00至10月30日12:00,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9:00至10月3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9:00至10月30日23:00。报名网站为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长沙市公务员局网、长沙考试网。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区、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减免费用办理时间为10月30日9:00至12:00,办理地点为:长沙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长沙市解放西路市公安局办公楼五楼),电话:0731-82587748。
  (二)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职位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录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数。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3日12:00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2、时间。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4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申论
  3、地点。本次考试考场设置在长沙市内。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考试报名表以及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参加省里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当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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