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排名时,如果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现行的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十、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十一、递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二、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十三、聘任
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各企业董事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四、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派驻的纪检组负责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五、信息发布及其他要求
1、招聘公告通过石门县人力资源网和发展集团公示栏公示,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等相关信息通过发展集团公示栏公布。
2、考生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过程,注意浏览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3、考生凡不按要求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以及提供相关资料等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736-5368555
监督电话: 1397422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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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汇总表
石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石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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