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审判人员2名,执行人员3名(适合男性),文秘2名。
二、选调范围
(一)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全国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法官、检察官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且具有法律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文秘人员:全国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有文字综合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文秘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三)具有公务员身份,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至2015年3月9日),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具有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截止至2015年3月9日),文秘人员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截止至2015年3月9日);
(五)本科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38周岁以下(1977年3月9日以后出生);
(六)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不列入选调范围。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本次选调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3月15日(注:外地报名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湖南省湘潭市芙蓉路58号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321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好《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还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务任职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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