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点: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新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测试内容:
(1)普通话测试(占20%)
(2)计算机录入(占40%)
(3)文字综合(占40%)
五、体检
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布录用结果
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培训试用期3个月,每月待遇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招聘为协检员,每月待遇1500元。
八、有关事项
凡被聘用人员,其住房和生活均自行解决。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零陵区人民检察院(零陵区南津中路50号)
联 系 人:唐凌云
电 话:13974679768 0746-633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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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