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和综合知识笔试 考试内容为:对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对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的能力,法律文书制作的能力以及综合基础知识。 成绩所占比例:占总成绩的70% 考试时间:2014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 (2)考试地点:冷水滩区检察院大会议室,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3)考生一律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工作证参加考试。 四、面试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湖南省领导人才网、冷水滩区检察院内网公布或者由检察院直接通知本人。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工作证、法律职务任命书和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复印属实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单位主要领导的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不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人选从参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计算机操作的形式进行;其中结构化面试占总分25%,计算机操作占总分的5%。 六、加分 加分加在总分之后,五年之内获得优秀公诉人、优秀审判员、优秀办案能手的市级加2分;省级的加4分;中央级的加6分,(只限于在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期间被上级院评定的)。获得二次以上的,或者二个以上级别的只按最高的分加一次,不得重复加分。 七、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加分 八、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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