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
时间:2014年6月24日——2014年6月27日
相关工作人员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4、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根据职位要求制定考试内容(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
5、面试
面试满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表达能力、对应聘职位的适应性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后,以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一样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6、体检
考察对象集中进行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处理(只递补一次)。
7、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待遇与管理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3个月的试用,试用合格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者,辞退。聘用人员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聘。其待遇按照区共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有关企业社会保险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五、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芙蓉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2、招聘咨询电话:0731-84683412 联系人:刘旭升
附件:芙蓉区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