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面向全省公开 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有关规定,经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报相关部门同意,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8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身体健康; (二)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三)副主任科员以下(含副主任科员)职务; (四)年龄35周岁(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有2年以上基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2012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六)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七)近三年来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含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八)自愿在本院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 (九)各级人民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不能报名参加遴选;没有其他不宜调入的情形; (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选调计划及要求 职 位 计划人数 要 求 执行人员(一) 2 男性,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现任法官或检察官。 执行人员(二) 2 女性,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现任法官或检察官。 会 计 1 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网络管理人员 1 适合男性,电子、通信、计算机类专业,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以上资格证书。 司法鉴定人员 1 临床医学类、法医学类专业。 纪检监察人员 1 适合女性,法学类专业。有一年以上的纪检监察工作经历。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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