⑸报名咨询电话:0731—88980725。
3、笔试及上机操作
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所发表文章的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参加笔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证的,须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⑶笔试内容文秘人员为文秘知识和写作、法理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人员为计算机专业知识及上机测试。
⑷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机专业笔试、上机操作各占50分。
⑸笔试加分。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发表署名至少为第一作者的非通讯新闻性质(专业性、论述性)文章的,每篇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的加3分。笔试加分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须上传扫描件,并在笔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将原件交宁乡县人社局办公楼220室(公务员管理科)进行认定。
⑹笔试后入围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下午5点前在宁乡考试网进行公示。
4、资格审查及面试
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资格审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组考单位和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与选调条件相对应的有效证件等材料(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进行资格确认,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⑶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考人数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拟考察对象在宁乡考试网公示。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替补。
6、考察
由用人单位与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察,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相关工作经历等选调条件在考察中确认。
考察为差额考察,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不带入考察环节,被考察对象具有均等的机会,组考单位和用人单位将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并在宁乡考试网公示。
7、体检
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替补。
8、结果公示
体检合格后的拟调入人员名单将在宁乡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调入手续及相关管理、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体检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并签定5年服务期协议。
调入人员享受机关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单位不负责解决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调、就业及住房问题。
五、其他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补充。
咨询电话:0731-88980725
联系人:喻建华、黄敏
附件:宁乡县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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