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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21年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请注意查看!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公开选调岗位
我院共计划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6名,其中审判岗位法官助理3名,综合文秘3名。
三、公开选调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在全省党政部门工作,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岗在编,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对党忠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公道正派;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5.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又未经组织认定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职位
职位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1)审判岗位法官助理(3名):不限性别,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综合文秘(3名):不限性别,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耒阳党建网、耒阳法院网等网络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10个工作日。
(3)报名地点:耒阳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耒阳市耒阳大道耒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520室)。
(4)联系电话:0734-4688625。
2、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提供:填写完整的《耒阳市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二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说明;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未能及时联系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全过程。
在选调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文秘岗位笔试内容为法律常识和公文写作,其他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测试。
(2)笔试开考要求:各职位的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院党组研究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并向社会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计划。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名单将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耒阳党建网、耒阳法院网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由评委当场评分、当场统分、当场告知考生评分结果,全程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确定排名。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与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等额的办法确定,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为1:1。
2.体检由耒阳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并增加毒检项目。对于体检不合格、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造成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只能替补一次。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耒阳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进行资格终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中若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则以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只能替补一次。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耒阳党建网、耒阳法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六、选调的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公务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选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耒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34-4355382
附件:耒阳市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耒阳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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