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石门县人社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遴选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确定拟遴选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将拟遴选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监督
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九、信息发布
公告通过石门党建网、石门政府网、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等信息在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736-5325153(石门县人社局政工股)
0736-5329963(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监督电话:0736-5336006(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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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石门县人社局公开遴选岗位及数量
附件二: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报名表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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