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扶贫督查岗位5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含副科)以下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1982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2016年1月1日以来在乡镇工作或专职从事扶贫工作满6个月以上。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5月26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秘书科(市民服务中心A栋1827室) 3.咨询电话:0745-2712996 4.报名要求: (1)报考者下载《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遴选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含电子版); (5)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无最低服务年限证明,并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6)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扶贫工作经验证明。 (三)资格审查 怀化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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