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6年张家界市永定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遴选)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各单位申报的选调(遴选)方案,决定拟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选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龚朝明同志任组长,赵云、全心爱、周友发同志任副组长,赵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卫群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区人社局,具体负责公开选调(遴选)的组织、协调、保障及日常工作。 二、选调职位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2016年永定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遴选)共16个职位23个计划。具体详见《2016年永定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职位汇总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编制人员,具体到每个职位的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要求:以各职位公布的为准;其中:年龄30周岁以下的,即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的,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的,即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的,即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50周岁以下的,即196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试用期内或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3.岗位选调(遴选)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若达不到相应的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选调(遴选)计划并公告。 四、选调工作程序 (一)公告 由区人社局在永定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选调(遴选)公告,公告时间:12月1日—12月7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具体报名地址:区人社局人才开发股(1210室)。 联系电话:0744-8596681。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原件、3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2016年永定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到报名点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遴选)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4.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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