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为在单位的现实、品行表现、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等。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配手续。
3、2016年12月31日前,乡镇(街道)安监员编制出现空缺需补员,按此次笔试成绩依次替补,经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后确定选调人员。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市纪委全程监督。同时,选调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01001(浏阳市人社局纪委)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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