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络报名。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制作成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790681016@qq.com。网络报名者应当及时电话确认。联系人:李罗颖,联系电话:8220956。
3.报名材料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或《人民监督员组织推荐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表可在报名现场领取,也可从娄底市司法局官网http://www.sfj.hnloudi.gov.cn/下载);
(2)近期一寸同底彩色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现任人民监督员符合选任条件且愿意留任的,除应提交上述(2)-(4)项材料外,还应提交《人民监督员确认登记表》一式2份(确认登记表可在报名现场领取,也可从娄底市司法局官网http://www.sfj.hnloudi.gov.cn/下载)。
(二)资格审查。娄底市司法局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民监督员候选人。
(三)组织考察。娄底市司法局采取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面谈等多种形式对人民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考察。
(四)组织评议。娄底市司法局组织评议,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五)社会公示。拟任人选名单在《娄底日报》、娄底电视台、娄底市司法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六)公布名单。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娄底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在《娄底日报》、娄底电视台、娄底市司法局官网上公布。
附件:人民监督员自荐、组织自荐、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