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分别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当未达到开考比例时,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考察情况及考试综合成绩,经民盟湘潭市委主委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经研究可以从考察合格者中递补。
(五)讨论决定、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经民盟湘潭市委主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六)调入
公示期满后,民盟湘潭市委将拟调入人选提交市委统战部部务会通过。对拟调入人选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民盟湘潭市委对调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调入资格。
五、其他事项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弄虚作假或考试中舞弊者和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其它未尽事宜,由民盟湘潭市委负责解释。
附:民盟湘潭市委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民盟湘潭市委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