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4年郴州市纪委监察局选调选聘5人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选聘5名工作人员。根据郴组〔2013〕20号等文件,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名额
(一)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4名。
1.文秘工作人员1名;
2.办案工作人员3名。
(二)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选聘工作人员1名。
1.文秘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服从组织,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勤政廉洁,作风扎实,吃苦耐劳。
(二)其他条件
1.报考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已进行登记),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报考文秘工作人员须在文字综合岗位工作2年以上,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报考办案工作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法院、检察系统有办案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人员。
2.报考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身份的人员,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在称职或合格以上。
三、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到本县市区纪委干部室报名;郴州市直单位报考人员直接到郴州市纪委干部室(郴州市苏仙北路市委大院市纪委办公楼301室,联系电话:0735-2876872,2876873)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或全额事业单位录用相关文件复印件(需本地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字证明和盖章)。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报考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文秘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撰写的3篇文稿,报考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工作人员需提供有办案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可从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sj.czs.gov.cn/)、郴州纪检监察信息网(http://www.czlz.czs.gov.cn/)下载。
3.报名时间2014年6月24日8:30开始,至7月3日17:00截止。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证件原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到郴州市纪委干部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选调选聘名额的比例不低于5:1;如低于,相应减少选调选聘人数。
(三)考试
1.选调选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聘请有关专家命题、阅卷和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报考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文秘工作人员笔试两场,占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科目均为写作,各占笔试成绩的50%;报考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工作人员笔试为两场,占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写作、反腐倡廉和案件查办专业知识,其中写作占40%,反腐倡廉和案件查办专业知识占60%;报考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文秘工作人员笔试两场,占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写作、综合知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3.报考人员面试均为一场,占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后,报考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文秘工作人员的按选调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计算机写作两部分组成,其中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60%,计算机写作占面试成绩的40%;报考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工作人员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报考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文秘工作人员按选聘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名额1:1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主要是进一步核实基本情况,了解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完毕后,考察组对考察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建议。对基本情况不实、资格初审虚假及政治表现不好的对象,取消其选调选聘资格。替补人员按综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按规定的程序对其另行体检和考察。
(六)审定
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的情况,采取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等额票决的方式,从考察合格的对象中确定5名干部为选调选聘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管理
选调选聘对象确定后,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办理正式调动聘用手续。如不能胜任则退回原单位。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选聘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市纪委监察局成立公开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务由市纪委干部室负责。
附件:
1.郴州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郴州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郴州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人员花名册。
中共郴州市纪委
郴州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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