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已经到来,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接到很多应届毕业生的咨询电话,反映学校发通知要求毕业前需将自己的人事档案转走,可是却不知道应该转向何处?平时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也经常会遇到这一类问题。人事档案在一个人的生活、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旦丢失或者资料没有及时放进档案中,所造成的影响有时是无法弥补的。比如,我们在考研、机关事业单位考录、职称评定等情况下,都需要用到人事档案。然而,不少同学对档案的认识依旧模糊,导致日后遇到不少麻烦。档案无小事,千万别马虎!今天,小编就就档案最重要的几个问题与大家分享一下吧!
1、什么是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有什么用?
毕业生档案在校时叫学籍档案,是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毕业生档案在毕业生就业后,经学校和教育部门开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学籍档案转入到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补充工作经历材料之后叫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在单位选拔聘用(任用)、考录公务员、转正定级、计算工龄、职称申报、奖惩、工作流动、办理社会保险、退休、升学(如考研)及出国(境)政审等都要用到人事档案,人事档案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依据。
2、应届毕业生档案里应该有些什么?
主要有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学生(入学)登记表、学习成绩单、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在校期间奖惩材料、入团入党志愿书、毕业离校前的体检表以及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等材料,取得学位的同学档案内还应该有学位授予通知书等。
3、档案可以存放到哪些地方?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如已就业可存放在工作单位参保地同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如暂未就业可选择存放在生源地教育公共服务中心(原生源地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总的来说人事档案应该“属地管理”,即工作地或户籍地。具有来说可以分三类,一类是教育部门,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可将档案存放学校或学籍所在地的教育局;一类是本人工作单位,这里特指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国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还有一类,就是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主要存放流动人员(在非公单位或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的人事档案,按照户籍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存放。
4、哪些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可委托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管理?
一是已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就业,与用工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并已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买了长沙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流动人员(以下简称已就业的流动人员)。二是因人才新政“零门槛”落户在长沙市定王台派出所的流动人员(以下简称新政人才)。如因人才新政“零门槛”落户在长沙市其他派出所的流动人员,可到相应的区、县(市)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档案托管。
5、应届毕业生如何将自己的人事档案委托至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1)办理流程
持申请材料(见下)到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0楼1003)开具《调档函》,将《调档函》交至毕业院校,然后由毕业院校按《调要函》上的要求将档案密封通过机要交通或学生专用EMS邮寄至调档函》上指定地址。严禁个人自带档案或个人邮寄档案,更不能个人保管本人档案或他人档案。
(2)开具《调档函》申请材料
已就业的流动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或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保的证明(人社局官网打印)、已按要求加盖公章的《人才流动审批表》(可登陆http://cmp.cshr.com.cn/BSZN_list.aspx?bId=1&sId=101101&ArticleLabel=108网址下载)
新政人才: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已按要求加盖公章的《人才流动审批表》(可登陆http://cmp.cshr.com.cn/BSZN_list.aspx?bId=1&sId=101101&ArticleLabel=108网址下载)
6、如何查询到档情况?
档案寄出一周后可登陆http://cmp.cshr.com.cn/查询到档情况。在未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的前提下,我中心不接收直接邮寄到库房的档案!
7、档案存放到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后还需要做什么?
档案已经托管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后,首先为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实用性,建议将与用人单位签订(续签)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职称评审表、年度考核表、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历学位等资料原件以补充零散材料的形式递交给档案库房,由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现场甄别、审核通过后,存放至本人档案内。另外,如存档人员联系方式有变更需及时通知我中心进行更换。
8、应届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如何接转?
根据长沙市委组织部《关于落户长沙人才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有关规定》:“落户长沙人才党员,凡党员所去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单位党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党员有工作单位但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组织关系转入到单位所在地、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党组织。党员没有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户口均放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可将组织关系转入我中心党组织。一旦党员有工作单位或者在长沙购房、有稳定居住地(包括租住地、借住地)后,应当及时从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转出组织关系。”
9、怎么办理档案转出?
在办理人事档案转出手续之前,请确认户口、计生及党组织关系等以人事档案为依托的附加关系均已转出,方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申请人可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写上联系电话)、拟调入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送至或邮寄至档案存放相应库房即可。(档案存放库房可登陆http://cmp.cshr.com.cn/查询)
10、毕业生档案已在本人手中怎么办?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我中心不接收自带档案,如果档案是自行保管,请先将档案退回至原存档机构),再由原存档机构通过机要交通或学生专用EMS邮寄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