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常德市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递补体检及体能测评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2-11-27 11:12 文章来源: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常德市招录培养政法干警体检工作已基本结束。因本人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部分职位产生空额。根据《湖南省2012年招录培养政法干警的公告》的有关精神,为切实组织好我市2012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递补体检及体能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体检
(一)体检对象
姓名 |
考号 |
王 可 |
1101433800229 |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11月28日上午,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8日上午8: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院(原市人事局)一楼大厅集合,在填写有关表格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以后的复检、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受检前禁食禁饮8-12小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准备体检费用;
3、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
4、务必准时到达集中地点,否则,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遵守体检工作纪律。
(四)考生应检纪律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考生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大吵大闹。
4、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5、考生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向带队体检组组长提出复查,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并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以及按医生要求进行复查或专项检查。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查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7、考生家长、亲属和朋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考生如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