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6名政府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26 11:14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为进一步创新人事管理机制,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参照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中级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相关部门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续雇;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雇。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工资由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机构为雇员代扣代缴。中级雇员佣金每年6-10万元,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予以核算。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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