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湘潭昭山示范区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20 09:34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2013年昭山示范区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3年公开招聘未招录到人员的部分空缺岗位及区直有关部门急需岗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聘用20人,根据人岗相适原则,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具体岗位,按示范区职员管理。按专业分类,招聘岗位如下:
1、法学及相关专业3人;
2、工民建、市政工程、景观设计、规划、环保等相关专业5人;
3、财务会计、审计类相关专业4人;
4、国土、地理、测绘类相关专业2人;
5、经济学、中文、新闻、市场营销、艺术类相关专业6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报考资格。
1、全日制“211”及省部共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国家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2、年龄在35周岁以内;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
3、在我区服务满两年的大学生村官,条件可适当放宽。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2013年7月31日为界。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公告时间: 2013年8月16日(星期五)至8月22日(星期四)。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1日(星期三)至8月2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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