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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衡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和体能测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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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8-05 09:52 文章来源: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市招考领导小组的安排,2013年衡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体能测试定于:8月9日上午领取体检体测通知单,8月10日进行体检,8月11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警察、劳教警察)和人武专干职位进行体能测试。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湖南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体检对象详见《2013年衡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体测)人员名单
    二、领取体检通知单
    请入围体检考生于8月9日(上午8:30-12:00)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到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三楼人力资源市场领取体检(体测)通知单,参加体检(体测)人员以通知单为准。逾期不来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体检的考生每人准备体检费500元左右(如需加试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在体检时按标准统一收取。
    三、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请体检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体检体测通知单,于8月10日早上6:30前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大院集中,统一乘车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人武专干、警察职位(含森林警察、劳教警察)的考生体能测试具体事宜将在体检时向考生告知。
    四、体检须知
    (一)考生必须携带体检体测通知单、正式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体检。届时迟到或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三)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每名考生编排了体检序号,体检时,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只报序号。
    (四)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
    (五)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六)体检时,严禁考生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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