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关于公开选调综合文字工作人员的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7-30 10:29 文章来源: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⑤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⑥3篇以上本人负责起草的文稿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理论文章、调研文章等。
四、资格审查
由市委政研室初审,市人社局复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
五、选调程序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笔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①初试。于8月10日进行,采取撰写领导讲话稿、署名文章方式。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6的比例取前12名参加复试。
②复试。于8月11日进行,采取撰写调查报告的方式,先组织现场调研,后撰写调查报告。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按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3比例取前6名作为考察对象。
2.考察。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30%。8月12日开始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听取所在单位意见,并查看相关文稿材料的方式。主要考察文稿写作能力,综合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
根据笔试成绩、考察情况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比例取前2名参加体检。
3.体检。于8月20日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4.公示和试用。对2名体检合格人员,经市委政研室室务会研究决定试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安排在市委政研室有关岗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
5.转任。试用期满合格的,经市委政研室室务会研究决定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不事先内定人选,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研室负责解释。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事业单位招聘网。
中共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