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7-19 10:10 文章来源: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①报考者须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
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职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①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见附件2)。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③笔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2、面试
①按照招聘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招聘办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③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三级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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