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20名卫生专技人员招聘简章(2)
发布时间:2013-07-18 10:41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形式。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分值占60%,面试分值占40%。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卷面分100分。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技能及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知识。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最后一名并列成绩,一并参加面试),结果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面试形式:分值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评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业务技能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和要求:根据参加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组织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对体检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2.考察人员的确定和要求:体检合格者等额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对整个招录过程实施监督。
3.考生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同一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递补,但不超过两次。
(四)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对考核合格者经市人社局和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合同签订、编制、增人核资等相关手续。
2.录聘人员必须服从石峰区卫生局的统一安排,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凡正式聘用者5年工作期内不得调离。
四、举报及投诉电话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8681083
株洲市石峰区监察局:0731-22629879
五、其它说明
1、考试委托正规专业考试机构命题、阅卷并组织实施,招聘方与代理方签订公正保密协议,委托方与代理方如违反协议,均负法律责任。
2、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属石峰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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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石峰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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