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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邵阳城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共56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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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6-25 10:27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招录考核办法,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行定性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1、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过罚款(罚款200元以上)以上处罚的;
    6、受到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受到过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8、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1年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两年以上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9、近3年内受到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10、不符合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笔试、面试或实际操作考试、体检、考核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其中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其中按职位类别报考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没有报考到具体单位的考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时间为3年,试用期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组织、人社、编制、纪检、监察、财政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人社局,负责有关具体招考工作。
    考试聘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整个工作严格按本简章规定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考试聘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聘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附件: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事业单位招聘网
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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