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湘潭市雨湖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告(共30名)(2)
发布时间:2013-06-20 10:29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①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如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报考人数遇到比例为1:2的特殊情况,须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考;若职位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调整该项选调计划数到职位五。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100分。笔试拟于7月27日进行。考试成绩在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经批准按1:2开考的按1:2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入围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有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侧重考察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拟于8月10日进行。
③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考试成绩在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3、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职位(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由雨湖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根据职位(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根据空缺名额,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报考同一职位(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4、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雨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公开选调人员一经录取,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公开选调人员享受雨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五、组织领导
成立2013年雨湖区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31-58205872。
联 系 人:黄女士 蔡女士
报名邮箱:5825098516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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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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