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公开招聘10名政府雇员简章(2)
发布时间:2013-06-10 17:00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6月29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综合管理和策划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申论,报考设备管理和布展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报考双语讲解员、普通话讲解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3、报考综合管理和策划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和申论各占50%合成;报考设备管理和布展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成;双语讲解员、普通话讲解员岗位的综合知识成绩即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暂定于7月22日-24日在长沙考试网上查询。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7月23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至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人事教育处(长沙市政府二办公大楼902房间)递交查分申请(需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复印件),并于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人事教育处领取查分结果。
七、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报考综合管理、设备管理、布展管理、策划管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申论)成绩高低确定。报考双语讲解员、普通话讲解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8月2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试报名表》和岗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申论)成绩高低确定。报考双语讲解员、普通话讲解员岗位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三次。
八、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一般由结构化面试构成,部分岗位可根据岗位性质采取符合岗位要求的考核方式。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各招聘单位将在考核方案中划定相关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九、总成绩合成
报考综合管理、设备管理、布展管理、策划管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报考双语讲解员、普通话讲解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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