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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怀化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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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6-04 14:15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身份证、准考证到临时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法,采用多种考察方式,深入到学校、单位及社区等考察被考察人员各方面表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七)公示
    1、公示:招聘公告将通过芷江电视台、芷江县公众信息网、芷江红网,以及张贴在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芷江镇政府门口进行公示。
    2、举报或投诉电话:县监察局(0745-6821221);
    3、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按程序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五、招聘人员待遇
    1、凡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聘期合同管理;
    2、本次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人员薪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核算;
    3、聘用人员按照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参加社会保险;
    4、选拔人员(大学生村官)参照原待遇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芷江镇等有关单位人员参与招聘;
    2、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事业单位招聘网
芷江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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