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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郴州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公开选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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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22 11:29 文章来源: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分值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其综合能力和任职能力,受奖惩情况等。
    (六)初定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考核情况按1:1的比例拟定选聘人选。
    (七)待遇
    1、试用期享受基本工资待遇:每月工资三千元,包食宿。试用期三个月。
    2、保险:试用期合格后,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3、试用期合格转正后,工资待遇另行增加。
    4、工作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四、选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参选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选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情形的。
    本《简章》由郴州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事业单位招聘网
郴州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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