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株洲市信访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管理岗位2名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5-21 15:05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株洲市信访局对应聘者报名条件进行审查,对其所提交的原始证件进行审验。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达到报考比例原则上不开考,但经请示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考试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由株洲市信访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法律及信访业务有关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拟录取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考察:对面试入围对象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四)体检:考察结束后,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后,将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录聘手续。拟录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作自动弃权处理。
市作风办、市人社局、市信访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市作风办:0731—28680178
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市信访局纪检监察室:0731—28680783
此方案由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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