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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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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13 10:29 文章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经研究,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
  处室科员3名。
  三、选调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资格
  1、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工作人员。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统计时间截至2013年4月30日)。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为30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经济学相关专业毕业。
  4、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强。
  2、热爱金融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吃苦耐劳的爱岗敬业精神,工作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
  4、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四、选调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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