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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林业局中南院(长沙)公开招聘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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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4-09 11:29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学历、所学专业等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短信方式通知参加初试。
    3、考试
    采取初试、复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得分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
    初试:采用笔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复试:经初试成绩合格者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有报考专业岗位注册执业资格或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者,免初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直接进入复试。复试采取面试和专业考试的方式,主要考查仪表仪容、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职业态度、心理健康状态和专业技术知识等。
    初试、复试时间拟定于5月8日至10日在湖南长沙本单位内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变化,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
    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人选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确定的拟招聘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由我院统一安排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工作实践经历等情况。
    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报国家林业局人事司审批(备案),并在本院网站公示。
    6、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聘期内享受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需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及提供有关材料。因未认真填写或提供材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
    2、应聘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考试舞弊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后,请随时登陆中南院子站查看和了解有关考试、审核及其他相关信息。
    5、咨询电话:0731-85679705
    电子邮箱:znydqrsc@sina.com
    附表:国家林业局中南院201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下载.doc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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