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湖南省洪江市公安局招聘编制外临聘人员35名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4-03 16:20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基础法律知识、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后,按照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采取面谈答辩方式进行,测试答题时间5分钟。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人数1: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政审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政审合格后,按规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招聘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四、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月工资为12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1400元,绩效工资100元。养老、医保等社会保险按照相关政策办理,食宿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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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公安局招聘编制外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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