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招聘哲学教研部副主任1名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3-21 13:41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邮寄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人事处并电话联系确认(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单位职务证明、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及所获奖励证书等原件不寄送,考试时请携带,以备核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见后)。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要求: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面试)和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其中试讲(面试)占60%,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占40%。
试讲(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
科研成果量化:对参加试讲(面试)人员的科研成果进行量化评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到其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或函调,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在原单位未担任过副处级干部职务的,所聘副主任职务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校院同职务同级别人员同等待遇。
邮政编码:410006
联系人:刘克美、颜杰
联系电话:0731-82780025、82780027
联系地址: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人事处
(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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