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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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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3-18 15:57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和职数
  1.市政府办公室文秘人员3名;
  2.市政府驻长沙办事处财务人员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政治可靠,思想素质好,熟悉政策,理论水平高,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能力素质;踏实勤奋,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并已经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登记,参加工作时间满2年(2011年3月18日前参加工作),且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形象气质较好。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须具有会计资格证。
  三、公开选调程序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初试、跟班学习、考试、体验、考察、办党组研究决定及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本辖区党政机关干部报名,各岗位可择优推荐2-3人;市直机关单位人员经本单位推荐可直接到市政府办政工科、秘书一科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由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所在单位政工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市政府办政工科协助。
  (三)初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参加现场即席作文或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根据初试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初试入围人员。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四)跟班学习。初试入围人员到报考单位相关科室跟班学习6个月(跟班学习期间,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跟班学习情况占综合成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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